2008年9月9日,蔡甸区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,因一少数民族经营户占道经营、屡次宣传劝阻无效,在执法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。数十名在汉少数民族纷纷向蔡甸区执法部门聚集,事态有进一步向群体性事件扩大的趋势。
区民宗局得知消息后,迅速赶至现场进行调处,启动少数民族工作联动机制,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,并向市民宗委和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情况。在事发现场,蔡甸区民宗局刘明宽局长提出调处意见,一是要及时救治伤者;二是要依法定性,按照治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处理;三是民宗部门发挥“少数民族联系点负责人”的作用,通过他向少数民族同胞宣传政策、做思想工作,避免事态扩大。
由于区政府办公室、民宗、公安、卫生及少数民族联系点负责人等部门调处及时,9月10日,最终达成一致处理意见,问题得以妥善解决,使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冲突的纠纷得到及时化解。
(蔡甸区、市民宗委工作专班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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